2020年上海市信访办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:2021-10-20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关于实行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》(沪委办发【2018】7号)要求,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,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内容,切实把普法工作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。

(一)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

1.《信访条例》《上海市信访条例》;

2.《上海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》《上海市信访事项核查终结办法》《上海市信访事项听证办法》《上海市信访事项查询办法》;

3.涉及城乡建设、金融、劳动社保等涵盖信访工作内容的法律法规政策;

4.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等党内规章制度。

(二)重点普法对象

1.市信访办全体工作人员;

2.全市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;

3.广大信访群众。

(三)重点普法任务

1.指导、组织和协调各级信访部门开展信访宣传教育工作;

2.运用传统媒体、新媒体开展信访法治宣传;

3.积极参加市法治宣传活动;

4.完成国家信访局、市委市政府等交办的重点专项普法宣传任务。

(四)普法责任单位

市信访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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